水环境是城市品质的缩影。无论是从提升城市形象还是从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指数来说,改善城市水系的水质都是无法回避的议题。
中央提出污染防治攻坚战,意味着环保问题已事关发展全局。对于博罗乃至惠州而言,污染防治工作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等不起、慢不起,更输不起。
对已经形成污染的水域,需要重拳打击偷排漏排、“散乱污”“黑污染源”等违法现象。强力整治违法污染行为,短期内会对一些产业带来影响,但“毒瘤”一日不拔,便会日渐长大,越是往后处理,成本将越大。因此,该清拆的清拆,该关停的关停,需要全力以赴,敢于较真碰硬,不能拖延、不留情面、不留死角、不计成本。
一方面,要全力打击违法行为,堵住一切可能的污染源头;另一方面,对正常生产生活带来的废水污水要有长远眼光,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空间,做好做足规划设计。
部分老城区污水横流的背后,是管道标准不一、污水处理厂太小,甚至部分地区没有配套设施。这与当初规划铺设污水集纳和处理设施时没有充分预测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有关,也与当初的城市管理规划不够长远、漠视设施配套建设有关。
污水的生产规模跟当地经济发展、企业和人口的集聚密切相关。当前不少地区都在补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短板,制造业相对发达地区的管网建设任务往往更重。笔者走访一些镇街了解到,经济相对发达的镇街建设任务也可能存在明显的不同。石湾镇跟周边地区相比,较早重视管网建设,该镇污水处理设施比较完善,任务比较轻,对推进相关污水处理工程较积极。这背后其实是城市管理者的态度和意识。
打击违法污染需要不计成本,做好污染防治的基础设施配套,同样要算好短期和长远的经济账——短期建设固然带来投入资金压力,但在前期做足工作,不仅减少后面的污染,换来长远的水清岸绿,而且避免了后续补救的高成本投入。实际上,在老城区铺设管网涉及征拆等环节,解决过程更繁琐、投入更大。
因此,转变观念、真正树立水污染防与治的意识很关键。当前,惠州提出要强化组织领导,特别是在沙河、淡水河等重点流域,各县区、镇街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博罗提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就是既要强化治水责任,也要推动干部转变观念,拿出更加有力、更加强硬、更加坚实的措施防治水污染,确保山青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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